阳黑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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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谢喜欢。

这张画的是小兮!

陆小北:

画手:阳光 @不要在阳光下摸鱼 

微博@不要在阳光下摸鱼
正文:续前文
其实,我曾来过花谷,也见过小兮。
杀了太多的人,世人以为我冷血无情,却不知我内心一直都很迷茫——或许一直以来,我都不是一名合格的明教弟子。
初来中原,我便爱上了这片土地。在大漠呆久了,眼里心里早就只剩无边的风沙和深入骨髓的寒冷。初次见到这等壮美山河,我几乎不能自已,竟已乐不思蜀,再不想回归故土。
那一日我云游四方,途经花谷。慕名已久这等世外桃源,人们自给自足,安居乐业,不谙世事,不争名利。
多好啊。
可我嫉妒。
我知道我有着皇族的血脉,不过那证明不了什么。只能证明我有更优质的身体天赋,更高的起点……当然还有更残酷的训练。
他们都希望我光复袄教,都希望我成为最强的护法,杀遍天下。
我没有权利反抗,也没有权利感到委屈。年复一年,日复一日地,我沐浴在黄沙之中接受着最为残酷的训练。
是啊,我变强了。他们很高兴,他们看着我闯过无数的关卡,看着我冷漠地杀掉一个一个前行途中的阻碍,一个个地都在呐喊高呼,都相信着我已然是袄教的未来。
欢呼的人群中,我想我只敬重穆萨一人。
在我眼中,最有远见,最为智慧之人。
但后来穆萨走了,远赴中原。我不顾众人的阻拦,也跟着去了。
我知道他的野心,也惊讶他的谋略竟如此之深。若教我直言,我不得不承认内心的恐惧,但我相信他,也愿意把我的一切交给他。
……
呵。瞎想些啥呢。
且说那一日我慕名潜入花谷,初见便不忍离去。
熟练地暗沉弥散,我任选了泉水和溪流交接处的一处岩石,趁着晨光躺了下去。
我习惯起早,一来喜欢清晨的寂静,二来在大漠多年,看腻了漫天的风沙,总是看不腻的却是大漠的日出。
但花谷的日出不一样,和大漠的新日相比,它显得有些小家碧玉。
先是远远的有一抹红光隐隐若现,穿过树梢沿着清晨的雾送过来,教人忍不住地睁大了眼睛。
再透过层层树影看去,伴随着鸟鸣虫语,淡淡地有一轮红日悄悄升起,热热闹闹,却给人一种闺女出嫁的感觉——大闺女坐在轿子里羞羞答答,外面喇叭唢呐齐鸣,越是热闹,里面的人儿越是不敢出来。
总共磨蹭了半个时辰,这小太阳总算出来了,矮矮的挂在天边,躺着看上去,却似乎长在山头,又像嵌在水天相接的地方,没带来多少热量。
但就是这小家碧玉的红日,直教我喜欢得不行。
看着看着,我便睡过去了。
一直以来风餐露宿,很累很累,难得有了块让人安心的地方让我休憩,我完全放下了防备……
梦很长,醒来时,身边已有一个少年摆好了桌子在画些啥。
我一惊,下意识地拿出弯刀,却想起来这孩子估摸着也看不见我,就干脆蹲在旁边看他在画些啥。
我不懂画,却也看得出这孩子功力深厚,至少在我眼里,这等壮美的山河在他笔下竟活了一般,直看得我入迷了。
但不知为何,看着看着我便观察起这全神贯注作画的人来。
这是个很美的人儿,不细看时,我几乎以为他是女子,细细看去,从他蹙着的眉眼里分明看出几分硬朗和阳刚。长长的睫毛忽眨忽眨,在阳光下闪闪发光,让我想起了大漠里带我看日出的娘亲,那个最为美丽却又早早离去的女人……
……
眼前的小兮依然和当初一样,依然在这块岩石上画着他眼里的大好河山。
而我在看着他。
我是个粗人,不懂他说的“墨分五彩”,不知吴道子之类的名士,不知何为水晕墨章。
他总会一本正经地给我说些之乎者也,说些我听不懂的事。
“北,听兮一言,兮这画分六法,气韵生动是也,骨法用笔是也,应物象形是也,随类赋彩是也,经营位置是也,传移模写是也。北若知晓,便可与兮共赏这大美山川。”
“北,你可听这鸟鸣虫语,这溪奏风啸,此皆为至甚音律,实在讨喜。不过北之唇喉,更惹兮心悦耳。”
“北,吾花谷素有太素九针,亦有点穴截脉之术,兮不才,更喜悬壶济世,不喜争他一二,故习岐黄之术耳。”
“北,世人皆言大漠蛮子不通情理,兮未曾觉察。只觉北不善言辞,脑内不甚灵光,其余甚善。”
“北,心悦这花谷乎?不如长留,何如?”
我听不懂这些道理,也听不懂这拗口难懂的语句。相识两年,我的确变了很多,也学会了中原人的语言。但我隐约的,竟是离不开这个依稀长成的少年。
一起生活了数百个日日夜夜,小兮似乎只与我一人交心。
平常随他一同早起取水,又一同赴三星望月做功课,看见他对旁人从来都是惜字如金,不忍多言一字。可他私下里对我却是口无遮拦,虽然仍然之乎者也,却同平日里他展现给他人的面目截然不同。
至于这孩子的举止,在我面前才是真正可怖。脾气来了对我连踢带踹,推推搡搡,更是摆脸色翻白眼,绝不饶人。脾气去了却又极其粘人,我离开他三尺便急匆匆地抓住我的衣角不许我离去,或是一个人满脸委屈坐在一旁不去看我,独自凝望远方……
真是无奈。
依稀记得小兮初次遇见我那天,他一脸仇恨地看着我,似乎我做了什么丧尽天良的事。
不过也是,对这孩子来说,画便是他的命了吧。
我觉得好玩,想起多年前见过他时他稚嫩的脸庞就觉得好笑,又见他孤身一人,心一动便想与他一同待着。
他竟许了。
那时我还不善言语,磕磕绊绊地花了许久才表达出我的心思。谁知他没点良心,一句“善”就把我打发了。
不过他可能不知,他的害羞紧张可是写在脸上了——红晕从耳根一路滑到脖子,手中的笔也停了,看上去是再画不出什么了。
回过神来真正和他相知相识也已有两个年岁。
兮,其实我是有些喜欢你的。
自小被教育说不要动情。族中亲人给我举了无数的例子说女人即为衣物,必要时舍去即可,其余一二只为修饰之物,无甚作用。
可你是男子,那应当是我最重要的伴侣罢,才不是什么修饰之物。
呵,我也未曾得到过你,奢望些啥。
我知道小兮天资聪颖,如今长成,竟是比我还要高大。看他那师妹,生得十分俊俏,每日必来找兮玩耍,却从来都得不到啥回应,还仍然坚持,怕是喜欢小兮很久了吧。
瞧这少年,英姿飒爽,别有一番书生气质,俊俏的不行。
……
按照中原人的文化,小兮早该找个好人家嫁了。
而且……
即使我是女子,也容不得中原人的法眼吧。
我于小兮,可能不过是一个玩伴罢了。
兮,今天我便离去了。
我留了封信,此时告别,先行致歉。
今生缘见时,我再继续陪伴你,我们隐居在这幽谷一隅,直到天荒地老。
如果你愿意的话。
如果你不愿意,我便学着你耍赖皮,成日暗沉弥散着,不被你发现,也要和你一起。
哈哈哈,兮,你说我不喜欢笑。
其实,每天你睡着后,看着你睡眼,谁能忍住不幸福呢。
兮,我爱你。
要好好的。
带我功成归家。
对,有你之处,便是我的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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